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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種幸福是,
當你全心全意,投入在自己喜歡的事情當中,充實地過日子,沒有遺憾。
《幸福角落》作者林保寶,在全台走訪他的一百位朋友,紀錄下生活中的美好與真實。以下為書中篇章,漫畫家蔡志忠的幸福角落)
「幸福嗎?」漫畫家蔡志忠自問自答:「很美滿。」
他說幸福來自內在的滿足、無遺憾。
「十年做一件事,超級幸福,」蔡志忠在家十年研究物理,時間全歸自己使用,幸福洋溢到滿出來。他發現狹義的相對論是錯的,認為「自己最大的成就在於物理」。
當你做自己喜歡的事,時間飛快;事情過後,你才發現過了很長、很長的時間,」這是蔡志忠的時間觀。「幸福是有時間,」蔡志忠從三十六歲就決定隨心所欲,做自己想做的事。挑戰得到成就,他說:「很滿足、很滿意、很快樂。」
三歲半蔡志忠思考躲在家中書桌底下想,「將來要做什麼?」想了一年他決定,「我要畫畫,並且畫一輩子。」五、六歲時他以畫電影招牌當作最大夢想。小學三年級他決定當漫畫家。「幸福就是可以走自己的人生道路,」蔡志忠說。
「身為人很難得,活著是很大的幸福,」蔡志忠認為幸福取決於自己。人要如自己的意思好好過,不要為莫名其妙的理由,做違心的事。蔡志忠沒有手錶、沒有手機,永遠是白襯衫,但他每分每秒都為自己使用,如實做自己,過得像自己所要的。
「做最想做的事,才能做得最好,」蔡志忠說,很多人不曉得愛什麼;
他認為重要的是,「想清楚目的地是什麼」,然後就像「上了高速公路,無悔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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